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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云南省“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3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高〔2015〕115号)精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的通知》(云教高〔2017〕27号)文件要求,云南省将启动实施普通本科高校系列“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建设期为3-4年。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依据云南省“十三五”期间推动建设制造业强省和推进“八大产业”、“五网建设”任务,“卓越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卓越工程师计划”、“卓越医药人才计划”、“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卓越经济人才计划”、“卓越管理人才计划”等6类。

(“八大产业”是指: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食品与消费品制造)

(“五网建设”是指: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五大基础设施网络)

二、项目内容

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围绕人才培养规格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的目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实务部门建立战略联盟,形成科教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合作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评价标准,共同设计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平台,促进专业链与创新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实践环节融合发展,培养一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建设任务

(一)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建立目标协定机制,高校与行业企业、用人单位等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建立教师双聘机制,实现高校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实务部门的人员互聘。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合作企业、部门(单位)向学生开放仪器设备、实践基地和项目。建立管理联动机制,在学生遴选与管理、指导与评价等方面加强沟通和配合。

(二)建立人才培养标准。高校与行业、部门合作,根据人才培养类型和市场需求,按照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卓越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学校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应不低于国家指导标准,应有利于促进优秀人才综合素质的养成。

(三)优化课程体系内容。依据应用型卓越人才集成与创新特征,以强化实践能力、创新素质为核心,制定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开发更多优质的实务课程、国际化课程和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编写和引进一批优秀案例教材。

(四)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实行小班化教学,广泛开展基于问题、项目、案例等形式的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着力推动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推进学科专业间的结合,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学生的新机制。

(五)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学生在企业、科研院所、实务部门学习时间达到一年以上。依托企业、行业和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建设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企业、科研院所技术开发。

(六)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高校专业课教师中具备实际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选送专业课教师到企业、科研院所、实务部门挂职锻炼。聘请校外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到高校兼职,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担任本科生联合导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

(七)推进国际化联合培养。引进国外先进教育资源和高水平教师。支持高校骨干教师到海外学习研修或合作交流。组织优秀学生到海外游学。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对象

根据“八大产业”和“五网建设”内容,各学院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选择“卓越计划”项目类型,以学院为单位、以专业为依托进行申报。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可自主选择申报,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为1项。鼓励和支持不同学院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深度对接行业、产业需求。优先支持“十三五”期间推动建设制造业强省和推进“八大产业”“五网建设”的相关专业。

2.有与省内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重点科研单位、相关实务部门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工作基础。申报时一并报送与对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其实施成效。

3.实施方案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可行。鼓励在建设任务的某些关键环节上进行突破创新,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4.能为“卓越计划”专业提供政策保障和人员配备,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五、材料提报

(一)提交材料类别

1、《2017年度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与省内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重点科研单位、相关实务部门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合作协议以及实施成效;

(二)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7年5月4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合作协议扫描成PDF文档)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电话:65031440,联系地址:明远楼210。

教 务 处

2017年4月13日

附件1 2017年度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大小:2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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